撤回權告知
更新於 2026 年 9 月 8 日
本告知的對象是德國民法(BGB)第 13 條所定的消費者。消費者是指以主要既不屬於其營業活動、也不屬於其獨立職業活動的目的而從事法律行為的人。
本告知適用於透過本網站締結的付費契約。在本網站未提供任何付費服務期間,本告知沒有適用對象。儘管如此,本告知仍長期刊登於此,以確保在第一份付費契約締結之前就已存在,而不是隨著契約締結才產生。
免費使用並無法定撤回權,因為並不存在付費契約。你可以隨時刪除帳戶以結束免費使用,無須遵守任何期間。
撤回權
你有權在 14 天內不附理由撤回本契約。
撤回期間為自契約締結之日起 14 天。
為行使你的撤回權,你必須以明確的聲明(例如郵寄的信件或電子郵件)將你撤回本契約的決定通知我們:
Music is my Life
Marcus Feuerbach
Dittersdorferstraße 4
61137 Schöneck (Oberdorfelden)
德國(DE)
support@musicismylife.eu
你可以使用下方所附的撤回表單範本,但並非必須使用。
為遵守撤回期間,你只需在撤回期間屆滿前寄出行使撤回權的通知即可。
撤回的效果
如果你撤回本契約,我們必須立即、且最遲自收到你撤回本契約通知之日起 14 天內,退還我們從你那裡收到的所有款項。退款時,我們會使用你在原始交易中所使用的同一種付款方式,除非與你另有明確約定。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因這筆退款向你收取費用。
如果你曾要求服務在撤回期間內就開始,你須向我們支付一筆適當的金額,其數額相當於截至你通知我們就本契約行使撤回權之時已提供的服務,占契約約定全部服務的比例。
提前開始提供服務
付費套餐的使用權可依你的要求立即開始,也就是在撤回期間屆滿之前開始。這需要你的明確同意。此項同意會在締約前另行取得;你同時在其中確認你已知悉:在我們完全履行契約後,你將喪失撤回權(BGB 第 356 條第 4 項),而在其他情形下,你須支付上述的價額償還。
如以非有形資料載體的方式提供數位內容,撤回權在 BGB 第 356 條第 5 項所定條件下消滅,即:我們已開始履行、你已明確同意並確認知悉撤回權將會消滅,且我們已向你確認此事。
未取得此項同意時,服務要到撤回期間屆滿後才開始提供。
消滅與例外
依 BGB 第 312g 條第 2 項排除撤回權的契約,不適用撤回權。本平台所提供的使用關係不屬於其中任何一種例外,但依上一節具備 BGB 第 356 條第 4 項或第 5 項之條件者,不在此限。
撤回表單範本
如果你想撤回契約,請填寫這份表單並寄回。這份表單並非必須使用;任何其他明確的聲明也同樣有效。
致
Marcus Feuerbach, Music is my Life,
Dittersdorferstraße 4,
61137 Schöneck (Oberdorfelden), 德國(DE),
support@musicismylife.eu
本人特此撤回本人所締結的、關於提供下列服務的契約:
訂購日期:
消費者姓名:
消費者地址:
簽名(僅限以紙本通知時):
日期:
致臺灣、香港、澳門與新加坡消費者的提示
提供者位於德國,在上述任一法域均未設有分支機構。上述撤回權是以契約授予你的,與你的居住地無關。
你所在法域強制性的消費者保護規定不受影響。在臺灣,這包括《消費者保護法》關於通訊交易的規定,其中定有自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的解除權;該期間與這裡所述的 14 日期間併存,你可以主張對你較有利的一項。在香港、澳門與新加坡,當地強制性的消費者保護規定同樣不受影響。
需要說明的是:本平台在德國營運,不在上述任一法域設有伺服器,也未在當地辦理電信或網路服務的營業登記。
致歐盟和上述法域之外消費者的提示
這裡所述的撤回權以德國法律為依據。它是以契約授予你的,與你的居住地無關。你慣常居所所在國強制性的消費者保護規定不受影響。
撤回與終止契約的區別
撤回與終止契約是兩回事。撤回使契約溯及既往地消滅,且只能在契約締結後 14 天內行使。終止契約則是使契約向將來結束,可以隨時依一般交易條款第 7 節的規定進行。
終止付費的繼續性契約時,可以使用依 BGB 第 312k 條設置的解約按鈕。它無須登入即可使用,每個頁面的頁尾都有連結。
關於本告知的問題
有關撤回的問題,請洽 support@musicismylife.eu。有關退款的問題,請洽 billing@musicismylife.eu。
關於這個語言版本
本中文版本是德文文本的譯文,供理解之用。如有歧異,以德文版本為準。